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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城北门光污染
姓名: 匿名
时间: 2025-06-12 22:52
内容: 国城北门柳州肥姨妈大骨螺蛳粉灯牌非常刺眼,且晚上十点以后还持续亮灯,严重影响周边住宿休息。《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中规定,城乡居住区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不应妨碍居民正常生活;如果其发光强度超过800cd/㎡,就构成了光污染或者光辐射。”发光强度超标是一种污染环境、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设置广告牌的商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我国《环保法》也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光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希望相关部门能让店铺整改灯牌,保证灯牌亮度和亮灯时间合理合规,不要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
办理部门: 渑池县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群众: 您好! 据相关部门回复: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处置,店老板表示,该店目前还没营业,灯光定时开关器已安装,装修师傅忘记关闭,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深感抱歉。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店外经营到晚上十点,十点以后进店经营,规范夜市经营秩序,引导食客店内用餐,文明用餐,努力降低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引导商户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同时将做好后续跟踪,竭力为群众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渑池信箱”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 2025-06-18 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