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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渑池县热力公司及相关部门冬季供热收费标准不合理沿用2001年旧制度
姓名: 曹红志
时间: 2025-11-06 11:17
内容: 1.2025年度供暖费用缴纳已经开始,热力公司收费标准为按建筑面积进行收取,咨询其收费标准是否合理且有依据后对方答复相关物价收费依据为《渑价字2001 25号 关于县热力公司关于收取采暖入网接口费和年采暖费标准的审定意见》,规定中收费确实为按照建面进行收取; 2.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其规定发布日期为2001年,距今已有24年之久,当时商品房及高层建筑较少,而现在房地产发展已经今非昔比,不能沿用老旧文件来执行计价标准; 3.参考周边市县,洛阳市高层住房供暖收费标准为按照建面90-80不等,三门峡、灵宝、卢氏皆执行90的建筑面积收费标准,合理考虑到了现阶段商品房公摊较大的现状; 4.综上,渑池县物价管理部门不能坐吃山空,制度执行要与时俱进,发挥主观能动性,有能力则指定合理的物价管理制度,无能力则执行市里相关规定。
办理部门: 渑池县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曹先生: 您好! 您的问题已反馈相关部门,该部门已与您取得联系。 感谢您对“渑池信箱”的信任,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 2025-11-18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