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民政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渑池县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一部分
渑池县民政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上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报上级审批的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标准化处理及标志设置等工作。
(六)贯彻落实上级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政策,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统筹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渑池县民政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包括3个行政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共有7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站、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慈善总会办公室、殡仪馆。
第二部分
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收入总计3644.80万元,支出总计 3644.80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9.16万元,增加14.0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下降3.34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2.5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收入预算合计3644.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44.8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支出预算合计364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3万元,占9.61%;项目支出 3294.5万元,占90.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64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49.16万元,增加14.06%。主要原因项目专款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民政局2022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 3644.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3.9万元,占98.88%;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占0.41 %;住房保障支出25.8万元,占0.7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 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民政局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53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021年减少0.47万元,下降 2.76%。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目前没有需要出国(境)的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2021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59万元,下降5.9%。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7.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12万元。原因:存在上年未报销公务接待款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渑池县民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以及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减少0.34万元,降低3.8%,主要原因:压缩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包含单位整体绩效开展、人员经费绩效及24个项目绩效3294.5万元,艾滋病致单致孤生活补助绩效目标、殡葬补助经费绩效目标、殡葬管理经费绩效目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目标、春节慰问困难群众绩效目标、高龄津贴绩效目标、孤儿生活费绩效目标、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绩效目标、敬老院暖气运行费绩效目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绩效目标、两案人员生活补助费绩效目标、渑池县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绩效目标、渑池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绩效目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绩效目标、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绩效目标、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绩效目标、慈善工作业务费绩效目标、敬老院人员工资保险及经费绩效目标、输血感染人员补助绩效目标、艾滋病患者生活补助绩效目标、四清人员生活补助费绩效目标、业务经费绩效目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绩效目标、资助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绩效目标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852.9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29.36万元,家具、用具23.72万元,房屋建筑物66.36万元,车辆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2年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