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概况
一、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地方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承担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规范和维护全县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相关责任,负责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
(四)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县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六)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负责地方标准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相关工作。
(七)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质量认证和实验室技术能力的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并监督管理全县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活动。
(九)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十)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全县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不含价格垄断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企业年度信用抽检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十四)负责规范直销行为与打击传销活动,组织查处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五)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违反商标使用规定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调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保护驰名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
(十六)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案件。
(十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办理农村经纪人执业证书。
(十八)负责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信息、商标、广告相关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九)负责全县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十)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和规范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设9个内设机构。此预算为本级预算。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催办查办、政务公开、统计、后勤、保卫、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局志编纂工作;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筹备局务会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按组织规定履行职责;负责扶贫工作。
(二)法制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听证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本级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职业资格和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对外交流等工作;指导系统基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负责计划生育和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审计股)。负责拟订发展规划、基本建设及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及各类资金、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罚没物资拍卖、销毁的报批处置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五)注册登记股(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内资企业在本辖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应用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和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负责企业信用状况评价工作,承担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和公开工作。负责拟订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指导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实施登记注册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管理工作;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积极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六)市场规范管理股。负责拟订全县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及有关规范市场秩序、反不正当竞争和直销监督管理、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县的注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推荐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制订全县商标发展战略;负责商标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广告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广告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活动及其它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广告及各类违法广告;指导全县的广告管理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有关市场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秩序、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网络交易经营主体的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全县网络交易市场舆情监测工作;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重大案件。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及抽查检验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八)质量监督与认证管理股(挂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牌子)。组织实施全县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全县产品质量诚信制度,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承担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全县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及仲裁检验、鉴定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研究技术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和科研经费年度计划方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和技术引进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与安全质量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对相关的认证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测、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工作,按县政府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监督管理全县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标准计量股。组织实施国家、省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地方标准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和发布工作;管理、协调和指导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和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实施并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县级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依法管理全县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计量器具证书制度;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的资质资格;配合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收入总计1709.71万元,支出总计1709.7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3.6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43.67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170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9.71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170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71万元,占79%;项目支出359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09.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43.67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70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7.92万元,占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76万元,占15.1%;医疗卫生支出52.69万元,占3%;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90.34万元,占5.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0.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20.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5.57万元,下降6%。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8 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2.8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三)公务接待费3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2.7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公务接待。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5月,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0.74万元,主要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非税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非税收入预算64万元,其中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0万元,罚没收入60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万元。支出预算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渑池县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