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 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制度。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制度,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制度,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县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县就业援助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统筹管理。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相关政策、市级统筹办法和关系转续办法。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或定居方案。组织拟订全县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和乡科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方案,建立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方案。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制度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县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的职责分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等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关于医疗保障的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二、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劳资股(县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保险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股。
第二部分
渑池县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总计1062.63万元,支出总计1062.6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87万元,减少3.7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97.13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39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收入预算合计106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62.6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支出预算合计106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4.63万元,占80.43%;项目支出208万元,占19.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62.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8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1.87万元,减少3.7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等使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97.13万元,项目减少使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06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4.75万元,占89.85%;医疗卫生支出39.75万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68.13万元,占6.4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4.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1.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52.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安排)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9.8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1.05万元,下降5%。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8 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修费和燃油费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6.1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8 年减少0.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次数,控制公务接待标准。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5月,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渑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2.71万元,主要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1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我单位共参与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0万元,该项目为延续项目。2019年,我单位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0万元。
(四)非税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非税收入预算6万元,其中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6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支出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