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配套资金
项目绩效前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配套资金
项目单位 渑池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主管部门 渑池县医疗保障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19年1月 13日
渑池县财政局(制)
城乡居民医疗配套资金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由中央、省、县三级财政配套和个人筹资组成。个人筹资完成后,县财政将配套资金拨付到位后,省和中央财政才会拨款到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76761,人均筹资标准740元/人,其中个人缴费220元/人,上级配套520元/人
二、项目的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由县医疗保险中心牵头组织实施,项目由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县财政局共同监管。县财政局社保股设立基金专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申报、批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程序操作执行,完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项目的实施是国家惠民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对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巩固全区基层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2007年4月1日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有力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