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涧河塔泥村至苏湾村段治理工程
项目绩效前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渑池县涧河塔泥村至苏湾村段河道治理工程
项目单位 渑池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主管部门 渑池县水利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19年1月8日
渑池县财政局(制)
渑池县涧河塔泥村至苏湾村段治理工程
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开展的背景
涧河塔泥村至苏湾村段未经过系统治理,沿岸侵占河道的现象较为严重;两岸岸坡基本无护砌,局部河段土质边坡易冲刷,不利于河势及河岸稳定,为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改善河道环境,经三门峡市水利局、三门峡市财政局依三水发【2018】24号文批准开展涧河塔泥村至苏湾村段治理工程,本次治理范围由S2487省道南高店桥至渑池义马交界处,治理长度4.14公里。
(二)预期完成的内容与经费投入
本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河道疏浚长度3.28km;拆除现有浆砌石护岸0.09km,新建格宾网垫护岸4.8km,新建混凝土挡墙护岸0.47km。工程部分总投资2428.09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约640.3万元。
(三)预期实现的绩效目标与指标
在工程预算范围内,按照工期要求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4.14km的河道治理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工程建成后能有效的提高河道防洪标准,改善水生态环境,为城市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二、项目的绩效状况分析
(一)项目预算总体评价结论
项目规划合理,立项依据充分,资金使用规范,会计信息真实,项目实施后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分类分析
一是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的提高河道防洪标准,明确河道行洪断面及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杜绝侵占河道现象的发生;二是环境效益,项目实施后可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河流的生命健康。
三、项目绩效预算中存在的不足
项目建设征占补偿协调难度大,现场情况复杂,造成征占补偿费用测算难度大,准确度不高。
四、项目绩效管理的改进和建议
加大项目前期投入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