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有职业指导需求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二、服务内容:(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等政策信息方面的咨询指导;
2.帮助劳动者了解职业状况,开展求职方法、职业方向、就业观念等求职方面的指导;
3.向劳动者提出职业培训建议、提供职业培训相关信息、推荐人力资源培训机构等职业培训方面的指导;
4.对劳动者职业素质和特点进行测试、进行职业能力综合评价等职业素质测评方面的指导;
5.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对象、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特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
(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工资指导价位等政策信息方面的咨询指导;
2.提供选择招聘方式、确定用人条件和标准、用工行为指导等招聘用人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三、办理材料:(一)个人申请职业指导需提供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验、求职意向。
(二)用人单位申请职业指导需提供材料:
1.提供单位注册证书(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单位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用人需求)。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五、办理地点:黄河路西人社局三楼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六、咨询电话:0398--4811740
七、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5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