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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实名登记

发布日期:2020-11-02 11:29     字体:

 

 

一、适用对象

办理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受理方式

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

四、办理要件

个人办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

五、办事流程

1. 个人申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大学生报到等实名登记业务时,向生源地或求职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登记,或登录当地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2. 服务机构受理。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真实完整的,及时予以受理,并对核实的就业状态信息及时进行标注。

3. 登记录入。材料齐全完整的,办理实名登记,并录入省就业管理信息系统高校毕业生模块。

4. 后续服务。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实名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就业创业服务。

5服务信息录入。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机构反馈就业服务情况,补充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标注办理和持有《就业创业证》情况。

六、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方式)渑池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一次性告知。

九、咨询电话0398--4811740
十、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5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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