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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0-11-02 09:44     字体:

       一、事项名称: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二、事项简述:用人单位应依法为政府购岗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承担,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当地就业补助资金全额补贴。

三、办理材料:

1、就业创业证

2、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见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

4、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30

  六、结果送达:自取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10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5月1日后):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 渑池县新华街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三楼就业办

十、咨询查询途径:0398-481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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