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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渑池县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1 08:14     字体:

县域内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发[2021]168号)和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我县2021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种类

  2021年我县重点围绕蔬菜、水果、以及我县特色种植业类鲜活农产品,开展申报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申报主体

  县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

  三、申报内容

  申报主体要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建设规模。新建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包括以下三类: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高温、低温、预冷)、气调贮藏库。(详情可参阅公共邮箱相关文件)

   四、补贴标准

202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220万元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冷库建设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支持建设主体新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财政资金奖补比例上限不超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造价的30%,单个建设主体享受的奖补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详情可参阅公共邮箱相关文件)

五、申报方法:

  建设主体于6月23日起通过《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手机APP自主申报。或联系县工作专班办公室协助申报。申报主体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报截止为7月10日。7月20日前县工作专班进行项目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实施主体,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县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另:2021年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发[2021]168号)、渑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渑池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文件、技术及补贴标准等文件、申报操作指南等文件,请自行登陆公共邮箱(邮箱mclkjs@163.com   密码mc4811950 )下载。

  联系地址:县冷库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一楼为民服务大厅)

 具体联系人: 张国民     

               姬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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