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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关于下达2023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29 10:25     字体:

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渑池县渑池县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的通知》(渑财预【2023】350号)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县级资金

二、资金规模:230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全县各相关乡(镇)、部门所实施项目的项目管理费

四、使用单位:全县各相关乡(镇)、部门。

五、分配原则:根据《渑池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和《渑池县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渑财预【2023】350号)。

六、分配结果:将全县各相关乡(镇)、部门所需实施项目的项目管理费分配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2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邮箱:mcnc8030@163.com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4810109;箱:mcfpxm@163.com;


附件渑池县关于下达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的通知.pdf


渑池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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