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两个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6.96%。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渑池县张村镇万家福超市销售的一批黄豆芽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结果为:0.0547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结果为:0.0414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2.渑池县张村镇万家福超市销售的一批绿豆芽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结果为:0.131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3.渑池县金好来百货超市销售的一批长绿豆芽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结果为:0.0826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检出结果为:0.0244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4.渑池县金好来百货超市销售的一批长绿豆芽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结果为:0.0718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5.渑池县新兴北路三友店食品零售商店销售的一批短绿豆芽经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结果为:0.0836mg/kg标准为: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经启动核查处置。要求经营单位立即下架这5批次产品,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