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市场监管领域食品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深化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5年以来,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系列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类违法案件。为持续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渑池县某粮油门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
2025年6月10日,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西关菜市场开展突击检查,发现渑池县仰韶大街西关菜市场某粮油门市销售的7袋20g/袋的“莲花”味精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确认该批商品为侵权假冒产品。本案通过没收侵权商品、罚款等措施,从源头切断侵权链条,有效防止商标权受损范围扩大。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假冒商标行为直接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品牌价值。以 “莲花” 味精为例,涉案侵权商品通过仿冒知名商标混淆市场,若未及时查处,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正品市场份额流失,甚至引发连锁侵权效应。
案例二:渑池县某学校学生食堂未按规定留样案
2025年5月22日,三门峡市校园餐管理工作督导组监督检查时,渑池县某学校学生食堂未按规定留样,其行为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2025年5月30日,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对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责令整改通知书》,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五日内整改的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对学校食堂未按规定留样的处罚,既是对 “违法违规行为的纠正”,更是对 “校园食品安全制度的强化”—— 通过 “惩前毖后”,最终实现 “保障师生健康、规范行业管理、推动社会共治” 的多重目标,为校园食品安全筑牢 “制度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