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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光伏收益分配情况的公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20 11:04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根据《渑池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指导意见》(渑政办〔2019〕15号)要求,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光伏收益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告公示期限:10天(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30日),公告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163.com;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2317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10-12月光伏扶贫电站电费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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