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车间和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51号)和《河南省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豫脱贫办[2019]77号)文件要求,对果园乡等3个乡(镇)、6个扶贫车间转化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进行研究,并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渑池县《关于将果园乡西村村扶贫车间等6个扶贫车间转化为村集体经济收入项目的批复》(渑巩固脱贫组【2021】2号)予以公告公示。
一、涉及单位:果园乡、天池镇、洪阳镇
一、涉及单位:果园乡、天池镇、洪阳镇
二、转化车间:果园乡西村村扶贫车间、渑池县杏薯缘吨包袋加工厂、渑池县耿兴布料加工厂、渑池县恩惠缝纫加工有限公司、天池镇陶村村箱包加工车间、渑池县洪阳镇东升包装袋加工厂。
三、依据:《关于开展扶贫车间和公益性岗位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51号)和《河南省扶贫车间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豫脱贫办[2019]77号)文件及我县扶贫车间现况需要。
四、公示期限:2021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16日(十天)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五、监督举报:
渑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163.com;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12317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