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客运班线起讫地客运站点及途经线路备案等备案事项的办事指南
一、办理机构
渑池县交通运输局
二、服务对象
渑池县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
三、申请条件
取得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有效的经营期限内,有正常运营的客运车辆
四、申报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经营者身份证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四)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包括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二)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三)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第十四条 已获得相应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申请,并提供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规定的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2.受理。交通运输局窗口审查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审核。窗口初审后,提出审核意见;
4.决定。审核通过后,由窗口负责人核准签批;
5.送达。作出许可决定的文件或者颁发的有关证件,由窗口送达当事人。
六、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渑池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398-488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