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
渑池县水利局
办理依据
一、《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二条
二、《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四条
三、《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第十二条
办理条件
申请人经依法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二)符合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可采区和可采期的要求;(三)符合可利用采砂总量和年度控制开采量的要求;(四)作业方式符合规定;(五)有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和采砂技术人员;(六)有符合要求的砂石堆放地点,弃料处理及现场处理、平整方案;(七)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达成协议;(八)无违法采砂记录;(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河道采砂申请书
2、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提出河道采砂许可申请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受理: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三、审查:批复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四、决定:批复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做出是否同意申请的决定;
五、送达: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文件。
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收费标椎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