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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城市管理局组织概况

单位地址:  渑池县会盟路中段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08:00-12:00    15:00-18:00

                                   冬季:08:00-12:00    14:30-17:30

领导班子:

  贺 玲  党组书记、局长    

  姬伟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 克  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江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上官旭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学哲  正科级干部

  李云召  二级主任科员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实施城区内的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城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管理和维护,并对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四)负责城区内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亮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以及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沿街标志的容貌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城区夜间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审批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内城市洗车场(点)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城区内临时使用(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
  (九)负责城区内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渣土)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管理。
  (十)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制定全县园林行业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落实城市建设中的绿色图章制度;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占用绿地的管理工作。
  (十一)对全县的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实施行业管理、业务指导。
  (十二)负责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公安交通、文化(新闻出版)、水务管理、除规划执法外的城乡建设领域等行业有关城市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建成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建成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建成区内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围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建成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城市建成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店(市场)外无照经营、无照流动商贩经营行为,擅自设置张贴户外广告行为,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6、城市建成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摆摊、堆物或者其他妨碍交通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7、城市建成区内文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在店外经营出版物、音像制品行为,以及在街道、广场未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举办文化营业性演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城市建成区内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9、县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权。
  (十三)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联系电话
  0398-4813315

三、下设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渑池县城市管理局保留事业单位3个:

(一)渑池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苏江峰

地址:渑池县会盟路中段

主要任务:依据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等综合执法工作,对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扯乱挂等行为进行处罚;规范城区内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行为,对未经许可堆放、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及建筑材料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洗车场()审批和管理执法工作;负责对未经批准在街道搭建、盖房、摆摊、堆物或其他妨碍交通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及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沿街标志物的容貌管理和审批监察工作,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城区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履行上述行政处罚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渑池县市政环卫绿化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崔克

地址:渑池县会盟路中段

主要任务: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占道、破道和临时使用、占用绿地、移植城市树木花卉的修复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果皮箱的安装、维修;负责城市广场、游园等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工作;服务城区(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建成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绿地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渑池县数字化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人:姬伟献

地址:渑池县会盟路中段

主要任务:负责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负责数字城管系统调试、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利用大数据、云平台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数据台账,对城市实行智慧管理;负责数字城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的现场处理和处理结果的收集、分类、处理和报送,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城市管理进行全方位、全时段实时监控;负责办理12319群众诉求和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交办事项;负责城市管理应急(领导交办)事项的及时处理;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