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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特急

发布日期:2016-12-19 11:28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依据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和《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现决定于12月17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 我县从17日零时起至22日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二、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负责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实施限产停产、扬尘控制、机动车限行等专项方案。

三、 县 政府 相关单位要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四、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影响目前正在实行的管控措施,只能进一步加强、加严。

五、 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建议公众应采取的健康防护措施和倡导全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同时,加强督查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会商研判,每天至少2次,为应急响应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六、 县大气攻坚办领导小组要派出现场督导组,对应急预案启动和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情况报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办公室。县重污染天气指挥部成员单位应于每日上午8点半和下午4点前,分 2 次准时、详尽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环保局 ) 。

联系电话 : 18939055231

   电子邮箱: mcxjcd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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