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渑池县《关于下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示。
一、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二、资金规模:229万元
三、资金用途:用于仰韶镇、陈村乡、张村镇、段村乡、果园乡、洪阳镇、坡头乡、仁村乡到户增收和科技扶贫财政专项资金。
四、使用单位:仰韶镇、陈村乡、张村镇、段村乡、果园乡、洪阳镇、坡头乡、仁村乡。
五、分配原则: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16】655号)、《三门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三政字【2016】80号)文件精神。
六、分配结果:将用于仰韶镇、陈村乡、张村镇、段村乡、果园乡、洪阳镇、坡头乡、仁村乡到户增收和科技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到位。
七、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5天(2017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29日),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八、监督举报: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
邮箱mcnc8030@163.com。
渑池县财政局
2017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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