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 正文

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4 16:17     字体:

渑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特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7]23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 县政府 决定,于2017年1月24日 12 时至1月26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要按照《渑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负责统一协调、指挥辖区内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组织、督促相关单位实施限产停产、扬尘控制、机动车限行等专项方案。

二、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职工作。

渑池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4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