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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4-28 16:20     字体:

张灵伟、王剑、杨启进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渑池县社区安装充电桩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2021年充电桩新增备案项目4个,其中闪电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项目已建成两个站点,体育场东门充电站,建桩10个,聚辰国际饭店停车场充电站,建桩5个;予汇清渑池联通公司充电站项目已建成,建桩17个;博城新能源新建一高东区停车场充电站,建桩10个;黄花汽车站新建充电站,建桩7个。并于2022年4月12日,通过市发改委组织的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发票、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已上报至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
  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建成12座充电站(含120个充电桩),165个充电桩(不含站内桩)。总功率14410KW,可同时满足415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下一步我委协同住建局、城管局对已竣工的小区,由社区委员会和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居民要求和小区空间,合理安排充电设施。同时加强对建设企业的服务力度,根据电动汽车发展的目标需求,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各类充电桩站的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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