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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民政局组织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上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报上级审批的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标准化处理及标志设置等工作。
  (六)贯彻落实上级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上级养老服务政策,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统筹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渑池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渑池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渑池县民政局会同渑池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渑池县行政区划图。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起草民政工作综合性文件草案、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会、妇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中央、省、市、县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负责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负责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实施意见、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承办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福利彩票代销行为。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社会事务股。负责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宣传贯彻婚姻、殡葬、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婚姻登记机关、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公墓规划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县社会福利中心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报上级审批的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标准化处理及标志设置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中共渑池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中共渑池县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三、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新华北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398-4886175

电子邮箱:mcxmzjbgs@163.com

邮政编码:472400

班子领导:

袁立东 党组书记、局长

张建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孙 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韶丽 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