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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2022年度初级职称第二批通过人员公示

现将渑池县2022年度初级职称第二批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予监督。公示期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2日,如对公示人员有问题反映,请于2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456&wzid=1402248&rlmid=23385 2023年04月03日

省两新组织党建观摩组到渑池县观摩省级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

  3月31日下午,河南省第三批两新组织党建省级示范点择优推荐命名工作暨交流观摩组一行莅临渑池县河南仰韶酒业有限公司调研两新党建工作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19&wzid=1402253&rlmid=23301 2023年04月03日

县领导带队外出开展食品产业链招商活动

  4月1日至2日,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刘军伟带领食品产业链招商考察团赴重庆开展招商活动。  刘军伟一行抵达重庆后先后参观了周君记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19&wzid=1402254&rlmid=23301 2023年04月03日

渑池县2022年度初级职称第二批通过人员公示

现将渑池县2022年度初级职称第二批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请予监督。公示期2023年4月3日-2023年5月2日,如对公示人员有问题反映,请于202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459&wzid=1402249&rlmid=23385 2023年04月03日

《渑池县创建河南省绿色低碳交通示范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   2023年3月8日,河南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低碳交通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2023年度绿色低碳交通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支持申报零碳港口示范项目、绿色公路示范项目、绿色物流园区示范项目、绿色低碳交通县等项目,根据我县自身优势和特点,决定申请绿色低碳交通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绿色低碳转型战略部署,加快绿色交通建设,通过1—2年的努力,统筹推进生态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能效、完善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初步构建布局科学、生态友好、清洁低碳、集约高效的绿色交通运输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长钱程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渑池县创建河南省绿色低碳交通试点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绿色低碳交通示范县创建工作。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78&wzid=1402251&rlmid=23322 2023年04月03日

渑池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2023年3月建设进度

附件:渑池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2023年3月建设进度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73&wzid=1402256&rlmid=23371 2023年03月31日

2023年渑池县第一季度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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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View/subArticle.html?pageNum=1&lmid=23375&wzid=1402258 2023年03月31日

2023年渑池县第一季度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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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75&wzid=1402258&rlmid=23385 2023年03月31日

仰韶1921文化旅游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仰韶1921文化旅游融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概况:该拟建项目位于渑池县仰韶镇庄子村,拟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461&wzid=1402257&rlmid=23385 2023年03月31日

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渑池县果园城区和谐大道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项目名称渑池县果园城区和谐大道西延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302-411221-04-01-118621批复文号渑发改基础【2023】66号批复单位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427&wzid=1402255&rlmid=23385 2023年03月31日

渑池县商务局渑池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尾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渑池县商务局渑池县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尾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73&wzid=1402261&rlmid=23371 2023年03月30日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情暖春节·陶醉渑池” 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23年情暖春节·陶醉渑池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情暖春节·陶醉渑池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消费,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扩大消费为出发点,以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为目标,以促进便利消费、实惠消费、热点消费、循环消费、安全消费为主线,营造全县上下联动的促消费环境和氛围,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通过政府发放消费券(补贴)、商家出折扣、平台出场景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名称:2023年情暖春节·陶醉渑池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时间:2023年1月11日-2月5日   (三)主办单位:渑池县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五)资金安排:财政资金安排300万元   三、活动内容   (一)线上消费券的相关要求   1.活动时间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2月5日,活动期间共投放100万元消费券,涉及成品油、商超、电子产品、药品、图书、住宿和餐饮等限额以上贸易法人企业及其它符合要求的自主申报商户。   2.类别内容   成品油类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每次消费限用一张。   商超类消费券:消费满50元可使用5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每次消费限用一张。   电子产品类消费券:消费满3000元可使用300元消费券。   药品类消费券: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每次消费限用一张。   图书类消费券:消费满5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每次消费限用一张。   住宿餐饮类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10元消费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20元消费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30元消费券、消费满400元可使用50元消费券。每次消费限用一张。   3.发放形式   消费券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在消费券指定商户门店内扫码领取,所有在渑人员和企业均可参与。消费券投放三期,第一期:2023年1月11日-1月19日,拟投40万元;第二期:2023年1月20日-1月28日,拟投30万元;第三期:2023年1月29日-2月5日,拟投30万元。用户每期限领3张,投放金额和限领张数可视实际核销情况进行调整。消费券仅限当期使用,逾期收回,不予补发。   4.消费券领取渠道和使用范围   领取渠道:手机下载云闪付APP,注册登录绑定银行卡后,进入云闪付首页情暖春节·陶醉渑池活动专区查看活动内容和各类消费券面额,按要求进行领取。   适用范围:在云闪付APP公布的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企业扫码领券后,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或打开扫一扫进行支付,消费券自动抵扣核销。消费券用于商超、餐饮、住宿、加油站、电子产品、图书等消费使用,参与企业名单在云闪付APP首页活动专区公示,并适时更新。   5.消费券使用说明   (1)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转让使用,不可拆单、转卖。   (2)消费券仅在使用期限内有效,逾期作废。   (3)消费结账时优先使用消费券抵扣结账,优先使用相应档次的消费券。   (二)线下消费券的相关要求   1.领券时间   时间:2023年1月2日-2023年1月6日(共5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地点:万人广场   2.消费券使用时间   时间:2023年1月2日-2月5日(共35天)。   3.消费券发放对象   持有渑池籍身份证的公民。   4.消费券金额设置、投放方式和投放数量   本次消费抵扣劵共印制总额200万元,由商务局通过乡(镇)、单位和公开形式统一发放。发放活动持续5天,每张身份证每天限领20元,面额自选,先领先得,领完即止。消费券设置金额为5元、10元、20元(每消费满50元可抵用5元、每消费满100元可抵用10元、每消费满200元可抵用20元,以此类推,使用张数上不封顶),消费券达到使用门槛才可核销。消费券有效期为2023年1月2日—2月5日,逾期失效。   5.商户范围及申报要求   (1)商户范围。在渑池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已经纳入我县限额以上统计库内的和即将入库的零售企业、住宿企业和餐饮企业(具备的条件的商户可向商务局申请增加)。   (2)申报及要求。符合条件的商家在活动开始前向县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股统一进行报名参加活动,鼓励商家进行优惠打折活动,实行折上折。商家禁止进行预付充值,不得趁机涨价。要加强核查和投诉处理,对核查中发现承诺与事实不符的,一经核查,取消参与资格,依法追缴补贴款项,并记入失信记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资金结算   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各商家阶段性提供核销数据,包括消费券核销量、核销金额、拉动消费金额等。商户核销补贴资金由县商务局进行审核,依据最终核销资金向县财政申请促消费专项资金,由商务局进行具体发放,其中活动工作经费5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促进消费对稳定经济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明确专人负责,全力推动落实,确保本次促消费活动办出水平,办出成效,办出品牌,切实提升活动影响力和群众获得感。   (二)强化协作。明确部门职能,县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消费券发放和资金结算审核、发放;发动统计库内限额以上零售、住宿、餐饮单位参与活动,并签订承诺书。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本级财政促消费资金,对促消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提前将线上消费资金支付给银联公司,并根据商务局核销线下资金的情况支付相应的费用。县市场监管局监督企业活动期间哄抬物价、变相加价、违规促销、恶意套现等不法行为,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促消费活动宣传工作。通过V观渑池、渑池吧、渑池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对消费券发放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推广。县金融办负责与银联商务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并对线上活动进行监督。县城管局负责线下活动场地相关事宜。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负责线上消费券设计、发放、资金结算、企业衔接,会同县商务局对线上消费券进行审核等工作,按照最终实际核销金额返还剩余款项;负责协助拓展消费券受理商户及协助商户消费券相关事宜工作。各参与促消费活动企业要制定本企业促销方案,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本次促消费活动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消费热点、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措施及成效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新媒体,加大宣传报导力度,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扩大活动成果。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42&wzid=1428379&rlmid=23322 2023年03月30日

河南渑池:小菌菇挖出新产业

羊肚菌喜获丰收李晓鸿 摄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孕育了一个冬天的羊肚菌迎来了采收时节。日前,走进天池镇天池山食用菌石泉基地,大棚里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19&wzid=1402266&rlmid=23301 2023年03月30日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渑池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文件: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渑池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党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378&wzid=1402260&rlmid=23322 2023年03月30日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规范农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实行退城入园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渑池县规范农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实行退城入园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2023年3月28日 渑池县规范农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实行退城入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对城区东关市场、西关市场、水果市场等市场的批发功能统一从原经营地剥离集中至户联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做好农批市场搬迁入驻工作的同时。完成农贸市场分类搬迁及商户入驻工作。并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提升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http://www.mianchi.gov.cn:443/pageView/article.html?lmid=23530&wzid=1476274&rlmid=23322 2023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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