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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渑池县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渑池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 渑池县 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县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 渑池县 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 年 3 月 30 日

渑池县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信社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县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步伐,加快建成现代化农村商业银行,倾力服务渑池县建设三县一城、决胜全面小康的大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 2003 〕 15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专项方案( 2015 — 2017 年)的通知》(豫政〔 2015 〕 46 号)、《三门峡市 深化农信社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信改〔 2017 〕 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作为金融豫军主力军,农信社(农商银行)是支持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全面推进农信社(农商银行)改革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是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企业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选择,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的需要。当前,我县农信社已经改制组建农商银行,进一步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有利于增强农村发展融资能力,有利于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二、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决策部署,广泛运用政府、市场、农商银行三个资源,强化协调推进,加强政策扶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农商银行资产质量,为打造标杆银行创造条件,加速金融豫军和农村金融发展,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经济发展水平,着力推进农商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进军,为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政策激励。 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全面部署,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管理作用,积极对接,全面推进。

(二)市场运作,健全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大力化解农商银行历史包袱,着力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积极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

(三)统筹兼顾,协调 推进 。 结合县域实际,细化扶持政策,强化工作督导,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积极帮助解决历史遗留及近年来聚集的问题和困难,提升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四)坚守定位,服务 发展 。 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 革工作要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为目的,坚持服务三农建设、服务县域经济、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不变,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支农的主力军作用。

四、工作目标

(一)全面化解农商银行各项问题。 认真梳理历史遗留及改革发展中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出台扶持政策,全面化解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置入资产、固定资产确权等历史遗留及改革发展中的各项问题。

(二)培育标杆银行。 进一步巩固农商银行改革成果,夯实经营基础,引入现代商业银行管理制度,加快转型发展,提升质量效益,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力争到 2017 年末打造成战略定位清晰、法人治理有效、内控制度严密、财务状况优异、金融服务优质 、 符合良好银行标准的标杆银行。

(三)提升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水平。 不断增加贷款有效投放,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不断增长;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创新,金融服务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普惠金融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五、重点工作

(一)加快处置不良资产。 组织成立专门的清收队伍,强化沟通协调,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坚持因地制宜,一 户 一策,分类清收的原则,集中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清收活动,帮助农商银行清收处置不良资产。 一是 对行政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含担保不良贷款)、村组集体和个人贷款给村组集体使用的不良贷款,县纪委 监察局 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协助和督导清收。 二是 对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骗取、诈骗、恶意逃废农商银行贷款以及诉讼未执结贷款案件,县政法机关要本着依法从快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提升案件执结率,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三是 对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到期债务的,要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帮助农商银行化解历史包袱。

(二) 搭建平台帮助引进优质资本。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 引 导和扩大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要求,及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 2016 〕 110 号)精神,按照立足本地、面向市场,平等参与、公平竞争、主业涉农、资质优良原则,引导农商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快培育合格市场主体。 一是 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优质社会资本入股农商银行。要将农商银行增资扩股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搭建引资平台,以吸收社会资本为主,以优质民营企业为主要受让方,积极推动股权流转,优先吸收认同服务三农战略的民营企业参与改革。 二是 构建社会资本投资农商银行的保障机制。积极宣传农商银行增资扩股政策,引导有投资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优质企业参股,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发挥在促进机制转换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 由县发改委牵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 2016 〕 141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工作。 一是 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通过印发通知、开展专项活动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范围、措施及影响,进一步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着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是 联合行动,取得实效。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县农商银行要结合实际,对各类逃废债行为依法进行起诉,并申请执行;要本着依法从快的原则,提升案件执结率,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联合行动,坚决打击失信行为,全力营造诚信环境,维护农商银行合法权益。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 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落实支持农商银行改革发展的财税扶持政策,对在处置历史包袱过程中 发生的税费、行政性收费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免收、减收,并优先办理。 二是 加快固定资产确认办证。 对农商银行 20 套 手续不全的房 产(总面积 14209.54 平米),国土、 住建等部门要加快相关资产确权办证工作。对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产,要协助农商银行完善有关手续后再办理登记;对资产确认办证涉及的税收要依法依规给予减免,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要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同时,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登记发证工作。 三是 支持核销不良资产。允许 农商银行 按规定税前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及其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在税前申报扣除。 四是 支持农商银行发展壮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清理和废除在开户、存款、代理业务等方面针对农商银行的限制性、歧视性做法和不合理的政策规定。 五是 做好项目对接工作。要树立大局意识,在优质项目对接及资金需求方面向农商银行倾斜,积极解决各类不合理障碍,帮助农商银行做大做强。 六是 搭建信用平台,完善信用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农商银行开展信用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 2014 〕 21号 ) 要求,加快诚信渑池建设步伐,倡导诚信意识,惩戒失信行为,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为农商银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围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县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吴波 任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赵睿任常务副组长,县金融办、法院、检察院、纪委监察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税局、工商行政和质监技术监管局、国税局、信访局、人行渑池县支行、监管办、农商银行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承担日常事务工作。县政府金融办负责改革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相关工作的监督和推进;农商银行负责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人专职,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二)明确工作职责。 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金融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县金融办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协调、信息沟通、督导推进、跟踪问效等各项工作;县财政局具体负责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抓好具体落实;县国税局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国税局《关于支持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深化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豫国税发〔 2015 〕 151 号),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全力支持农商银行改革发展;对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察局要按照权限,对照农商行提供的名单,逐人谈话,逐笔落实,对拒不偿还欠款的依照党纪政纪追究责任;县政法部门要在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并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加快不良贷款诉讼案件审核及执行速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配合做好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执行联动,落实信用惩戒,切实维护农商银行合法权益; 县公安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清收农信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密切配合做好 农商银行 清收盘活工作;县 人行在合意贷款规划、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常备借贷便利、金融债、银行间市场准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方面,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强对农商银行的支持;县监管办具体负责政策辅导、督促检查、审核验收等工作,在行政许可审批、新业务开展、股金分红等方面提高工作效率;县农商银行负责改革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加强沟通汇报、协调联动和监测考核。

(三)狠抓工作落实。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县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县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目标任务,与各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靠实工作责任,取得扎实成效。

(四)强化工作督导。 县深化农村商业银行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工作规划和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现场督导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协调,督促政策落实,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重大问题要随时报告,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县政府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定期不定期深入农商银行及有关部门督导协调工作,并按月通报农商银行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有关职能部门,将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消极懈怠、进度落后,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职能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协同作战、合力攻坚,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信社在服务三农、支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全社会支持农商银行改革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为农商银行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六)做好稳定工作。 要密切关注农商银行的经营动态和运行情况,严防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县农商银行要积极做好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在改革过渡期间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扎实做好维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人行、县监管办要切实加强风险监控,发现风险及时预警并提出处置意见,确保改革期间 县农商银行 整体经营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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